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汶政办字
索引号: 1137083000433565XH/2024-00954 组配分类: 汶政办字
成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机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政办字〔2024〕6号关于印发汶上县2024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15:21 浏览次数:
分享

汶政办字〔2024〕6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汶上县2024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汶上县2024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2024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检验乡村振兴成效的根本标准,强化政策赋能,夯实产业基础,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不断完善农民收入增长的保障机制,创造更多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共同富裕成效。

二、主要目标

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全力扩大农民工资性收入、积极增加财产性净收入、夯实农民经营性净收入、合理提高转移性净收入,确保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超过23000元,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

1.充分吸纳农民工就业。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集体企业的支持力度,带动更多本地农民就业;拓展建筑、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就业空间;围绕制造业、建筑业、批零住餐、交通运输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建设农村劳动力特色产业就业基地,充分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2.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支持我县企业开拓县外市场空间,带动我县农村务工人员外出就业,增加收入。强化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落实鼓励单位招用等促进就业政策,每年帮扶2500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保持农村“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支持农民创新创业。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服务,积极引导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返乡人员创新创业。落实“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对在县域、镇街、村实施的交通、水利、文化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鼓励实行以工代赈,将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做好农村大龄劳动力就业帮扶,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原则上劳务报酬占项目投资的比例不低于10%。〔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开发公益性岗位。继续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按实际需求积极开发河道管理员、农村保洁员、动物防疫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力争创设乡村公益性岗位2000余个。〔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6.持续做好农民培训。每年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000人次、农业从业者培训3000人次。实施新型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本年度培养1000名高素质农民取得中专学历。持续举办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作为评选推荐和资助的重要指标。〔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7.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对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察,加强工资支付动态监测和实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投诉举报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大幅提升财产性收入

8.放活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相结合,建立“保底收益+盈余分红”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分享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收益。对已经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可通过招租、村民入股等方式引进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种养、旅游等产业,增加林地流转收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9.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自愿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等有效实现形式,农户的闲置宅基地或农房可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使用权流转,也可委托村集体集中流转。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10.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共富”行动,支持县乡党委(政府)根据发展需要,以合适方式组建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联合社,带动提升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经营效益。推进“千企联千村”行动,支持引导发展规模较大、发展潜力较强、社会责任感高的企业,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和行政村结对联建,深化产业链接型党建联建载体,大力发展种养基地、农产品加工、物流运输、“互联网+”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11.推动农村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与农民资产相适应的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机具、宅基地使用权等贷款融资产品。积极探索“乡村振兴重点产业集群授信”金融服务模式,拓宽农村集体经济融资渠道。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开展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开展蔬菜大棚保险,继续实施“保单融”。〔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三)挖掘经营性收入潜力

12.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深入开展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新建和提质改造一批花卉、蔬菜、高端水果等高效生产设施。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就地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实施乡村产业攀登计划,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2024年,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家,总数达到44家,营业收入达到29亿元,较2023年增长6%。〔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13.推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全县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50万亩,产量稳定在14亿斤以上。优化种养结构,稳定生猪产能,能繁母猪最低保有量不低于2.34万头,肉蛋奶总产量稳定在10.3万吨。推进汶上芦花鸡、甘薯育苗等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培育食用菌、西瓜等特色产业,在北部乡镇适度发展林果业,丰富我县农业产业类别。鼓励发展设施渔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14.培育乡村新业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中应用数字技术,打造一批智慧农场。推进三农产业孵化及电商中心工程建设。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11.4亿元以上。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休闲农业、农耕体验、科普教育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15.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024年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家庭农场10家、合作社10家。对纳入县级名录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土地租赁、吸纳务工、订单收购、入股分红等模式带动农民增收。支持小农户加入农民合作社,确保全县农民合作社成员不低于15万户。〔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县农业机械产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

16.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作用。建立第一书记对上争取供需清单制度,压实派出单位联村帮扶责任,发挥各级派出单位政策、资金、人才优势,形成“一人派驻、单位帮扶、全面服务”的联动式帮扶格局。做实“第一书记联盟”,有效集聚各方资源,促进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带动集体增收、群众致富。〔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7.加大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持。依托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科技特派员等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每年服务农户5万人次以上。培育一批特聘农技员,向其发放技术指导服务费,年内不超过1000元。推进“科技小院”扩面提质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土专家”、“田秀才”。继续推广“乡村振兴合伙人”模式。〔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积极增加转移性收入

18.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力度,对中央、省、市各级涉农补贴补助政策和涉农工程款兑现进行动态管理,确保耕地地力保护、生猪良种补贴、种粮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户,补贴200元/亩;对纳入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深耕深松的农户,补贴不超过80元/亩;对纳入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秸秆规模化利用实施主体所购买的设备进行不超过50%的资金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农业机械产业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19.促进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用好衔接资金,持续加强对脱贫户的产业、就业帮扶,实现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的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确保脱贫户收入增速超过全县平均水平。加强动态监测,拓宽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延长救助渐退期,提高兜底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街道)〕

20.推动就业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保险。通过支持企业稳定扩大就业参保、促进农村劳动力乡村产业就业参保、推进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参保、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参保、引导多途径就业参保、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参保等措施,到2024年基本实现将就业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增加农民收入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发改、人社、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各乡镇(街道)等有关部门任成员的汶上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加大对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建立起政策支持体系与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增加农民收入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将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并形成监督机制,对工作不力的予以督促整改。

(三)注重政策宣传。各部门要搭建政策宣传平台,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农民看得到、看得懂、会申请、能享受。通过微信等数字平台、发放政策明白纸、专题培训等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面。着重抓好政策落实,推动政务服务下沉,优化简化政策办理程序,缩短政策审批周期,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和水平。


文件下载:

汶政办字〔2024〕6号关于印发汶上县2024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汶政办字〔2024〕6号关于印发汶上县2024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汶上县2024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作方案

【主要负责人解读】汶上县2024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