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落实 促提升丨汶上县人民法院就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与相关部门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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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午,全县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县服装商会召开。汶上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海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利振参加座谈。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司法局、南站街道有关负责同志,服装商会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站成员及服装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就《汶上县劳动纠纷问题联合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联合创建服装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林海建、刘利振从法院司法职能入手,从劳资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的角度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联动出清“僵尸”企业、破解破产企业职工劳资难题。发挥多部门化解“合力”,强化源头预防,建立联动应急处置预案。二是深度发挥各部门普法、人民法院诉调对接职责。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总方针,实质化运行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三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持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庭“四个对接”工作。坚持“走出去”战略,充分掌握辖区劳动人事关系动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大业务指导,形成“法官供智、调解使力、村居辅情”的基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大格局。四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建立涉劳资关系案件事前沟通协调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汶上县人民法院将2023年确定为“抓落实、促提升”年,高度重视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联合人社局、工会、司法局等部门共同推进劳资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充分发挥劳动监查、劳动仲裁、人民调解、司法裁判作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畅通职工维权诉讼绿色通道,让职工以最小的成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造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汶上、平安汶上,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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